省环保厅对黔东南州开展环境监测能力专项督促检查
2018-10-24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吴浩
2018年10月9日至12日,为督促我州切实落实好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省环保厅刘春处长、叶薇副调研员及审计人员一行5人对我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缓慢和建设未完善的10 个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督促检查,州环保局副局长潘瑞玲陪同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察看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监测业务用房建设及能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刘春处长对检查中相关县反映普遍存在的人员不足、缺乏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资金不足等问题和困难,表示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向厅党组汇报,协调解决。对于县级层面解决的现场与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交流沟通并提出了解决建议。她强调,环境监测能力达标是小康创建前置条件,地方政府是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作为助推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基础任务抓好落实。一要立足于实际,对存在的问题尽快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高要求、高质量加快推进标准化监测站建设,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二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人员培训、业务学习和日常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服务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