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绿”法宝——黔东南“碳汇+生态修复”实践经验的故事
2024年12月16日,在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协调推动下,南海某科技公司与黔东南州剑河县林业部门签署碳汇认购协议,完成10万元跨省碳汇认购,并现场交付全国首张司法领域跨省碳票。这标志着"山海携手·创新进取"司法协作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落实"双碳"战略、深化东西部协作开辟了创新路径。
涉事科技公司因扩建厂房时未及时办理环评验收手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拟予行政处罚之际,南海法院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动签订《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协议》的雷山法院展开远程研判。经两院综合评估,该企业虽存在程序违规,但未造成实质环境损害,且已主动完成整改并诚恳认错,符合适用生态修复替代机制条件。最终确定通过引导企业认购碳汇方式,实现环保责任履行与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涉案企业负责人坦言,此次违规源于对环保法规理解不足,已深刻吸取教训。通过认购贵州碳汇实施替代性修复,既彰显企业环保担当,也获得行政机关认可,最终实现从轻处理。在两地法院见证下,这宗开创性跨省碳票交易圆满完成。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副校长冯定坚指出,该案通过司法创新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此次合作源于两院于2024年11月13日签订的专项协议。根据“山海携手、生态惠民”的合作宗旨,协议重点推进跨省碳汇司法协作,共享“碳汇+生态修复”实践经验,探索构建跨区域环境治理新机制。签约仪式汇聚两地法院、生态环境部门、林业机构及科研院校代表,形成多方联动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