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潘丽章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01-17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槐雪

  关于接受潘丽章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16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潘丽章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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