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文书保护传承现状、困难及对策
一、基本情况
锦屏文书分布区域不仅覆盖了清水江流域黔东南各县市,而且在贵州省的都柳江流域、潕阳河流域和沅江上游湖南省境内的靖州、通道、会同、新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等地也陆续有发现,保守估计民间遗存藏量不少于40-50万件。
目前,黔东南州锦屏、天柱、黎平、三穗、剑河等9个锦屏文书项目县馆藏有锦屏文书原件共24万多件。其中,馆藏最多的是锦屏县和黎平县,分别是6.5万件和6.3万件。其中锦屏县6.5万多件,326册,实物248件,涉及1128户农户,完成《锦屏文书分户复印件汇编》2274册,6.5万多件全文数字扫描录入,建立了电子典藏数据库。
二、利用现状
自2002年以来,锦屏县投入抢救资金累计达4000多万元。黔东南州各锦屏文书项目县共获得中央和省级抢救专项经费1994.1万元。
2010年,“锦屏文书”入选第三批《中国记忆工程名录·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目前,贵州省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仅有贵州水书、锦屏文书、贵州布依族古文字档案等五项。2011年,锦屏文书研究纳入了国家社科研究课题后,各项目县与国内各高等学府开展多领域、多学科、多种层次的研究合作。涌现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贵州大学、吉首大学、凯里学院以及锦屏本土等多支研究团队,并设置了3个锦屏文书专门研究机构。日、韩、美、德、英等国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学者也纷纷加入锦屏文书研究的专家学者有1100余人,学术成果颇为丰硕。截至目前,已出版《锦屏文书》等18种影印点校图书(累计317册,刊布文书9.63万件),相关学术专著110余部,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约2200篇,其中有4部著作和20余篇论文为用英、日、韩文书写的高质量研究成果,锦屏文书公开研究出版物共计160种,正在出版60种,下步计划再出版有140种。
三、困难和问题
1、遗存民间濒危锦屏文书还有20多万件。“十四五”期间,争取完成征集民间濒危的锦屏文书5万件,并完成修裱、编目、整理,对全部进馆锦屏文书原件进行扫描,建立数字化典藏数据库。对群众舍不得捐献又集中连片村寨,可以建立原生态锦屏文书保护点,帮助农户对家藏文书安全保管,扫描数字化副本进馆典藏,确保其系统性、完整性、规模性不被破坏。
2、破解农户不愿捐献导致锦屏文书流失难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例如《锦屏文书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对于不具备保管条件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文书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县(市)档案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文书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明文规定,但操作实施缺乏具体明确规定,严重影响抢救工作开展。
3、现阶段征集抢救难度大、保护成本高,经费缺乏。现征集保护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仍保存有契约无法征集进馆的村寨都是偏远村寨,契约持有人对年代久远有价值的锦屏文书不肯捐献。采取政策法律宣传、思想动员,甚至一定经济奖励等办法,也无法让他们割舍交出契约。
4、锦屏文书征集抢救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无机构、编制和人员的问题制约工作开展。锦屏文书征集要走村串寨、挨家挨户访问、摸底、调查,需要多次上门做工作,除人力、物力、财力,尤其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要乡镇领导、干部、村干配合协助开展工作,征集进馆后登记造册、裱糊修复、分盒上架、整理编目、复印汇编、数字化扫描、录入典藏等环节,环环相扣,急不得慢不得,费工费时费力,而各项目县档案馆开展锦屏文书征集没有专门机构股室、人员编制,近年来国家对要求基层档案馆建设“数字档案馆”和提高数字化率等任务重时间紧,无力兼顾锦屏文书,其征集抢救保护无法兼顾,力量削弱。
四、对策措施
1、建议省州人大对《锦屏文书条例》进行修订,或制定出台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办法)》。使锦屏文书的收集、整理、保存、展示、研究、出版、利用工作及申遗等贯彻落实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例如针对《锦屏文书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必要时可以采取收购或者征购等确保文书完整和安全的”,在采取收购和征购手段时,涉及收购和征购价格如何确定,价格是否合理如何判断与衡量,要有明确的原则和标准,才便于操作执行。对故意干扰品牌建设,制造称谓混乱,乱买乱卖、乱收乱购和非法公布出版锦屏文书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有更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才能有効打击非法行为,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实现征集工作新突破,保护利用取得新发现、新进展。
2、要以《锦屏文书保护条例》为法律武器,打击破坏锦屏文书品牌行为。省州人大要将《锦屏文书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法律监督和代表视察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不定期到自治州内各县进行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让保护锦屏文书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止和扭转边缘化“锦屏文书”文化品牌的行为,为锦屏文书抢救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申报“世界记忆工程”工作保驾护航。
对省、州、县政府每年财政拨出锦屏文书抢救专项经费进行目标量化考核和督促检查,落实解决好国家政策支持与锦屏文书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的省州财政经费匹配投入。
3、加大《档案法》、《锦屏文书条例》法规宣传,增强锦屏文书的社会保护意识。通过加大《档案法》、《锦屏文书条例》等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群众的档案社会法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依法治档案,利用开展农村村级建档、家庭建档活动等有效举措,加大锦屏文书后期的征集抢救,确保锦屏文书不外流、不分散。
4、要建立教育基地,加大宣传,聚焦眼球,促进旅游经济发展。要发挥出锦屏文书特藏馆作为集中收藏保护、陈列展示、开发利用等重要场所的功能与作用,将锦屏文书特藏馆转变为博物馆,纳入国家免费开放系列中,稳定保障其运转经费,提高其传播能力和国际社会影响力,使之成为贵州省黔东南的重要展示窗口,成为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旅游发展的重要平台,以及青少年爱国主义、乡土县情教育基地、生态文明教育等展示基地,并建设打造“锦屏文书文化旅游”精品景点景区,形成独具特色“生态文明”的旅游精品路线和“诚信文化旅游圈”。
5、扩大文化影响力,推动锦屏文书活态传承。将举办“锦屏文书文化节”活动纳入我省民族节庆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同时,组织举办当地群众广泛参与的锦屏文书征集、抢救保护活动,大力宣传锦屏文书“生态文明发展智慧”和优良的民族文化传统,传承、展示和弘扬好锦屏文书“诚信、礼法、生态、和谐”的价值理念,为增进贵州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省州县人民政府应坚持在锦屏文书抢救保护项目县轮流适时举办适当规模的“锦屏文书文化节”和“学术研讨会”,分阶段统筹安排组织举办好锦屏文书申遗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文化巡回展、专题报道以及深入开展各项青少年“文化校园”活动和基层群众喜闻乐见广泛性的文化娱乐活动等,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
6、在锦屏文书特藏馆成立黔东南州管理专门机构,集中馆藏保护、陈列展示、开发利用。该机构负责行使黔东南州锦屏文书的行政管理、业务指导、法律监督和综合协调等职能,对州县两级档案、文物、文博、文化、旅游、教育、林业等部门开展保护与利用工作进行协调调度,组织监督州内外有关合作开发事宜等工作开展。
该机构下设办公室、法规监督、馆藏查阅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处理、编研展览及世遗项目申报等相关职能科室,及直属管理的文产旅发运营等事业部门。
编制部门应批准锦屏文书项目实施县的档案局、档案馆增设或内设负责锦屏文书征集抢救、管理保护、编研利用等相应机构,核定各锦屏文书保护项目县“锦屏文书抢保办”人员编制,并制定工作职能。
(作者单位:锦屏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