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扎实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颁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后,黔东南州委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这一目标,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主要任务,强化担当作为,狠抓落地落实,全力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领导,高站位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颁布后,黔东南州委第一时间专题召开州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协副主席、州委书记李建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以“学”字当头、“干”字为先、“实”字托底,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一系列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当前党史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从红军长征在贵州的历史,从黎平会议、遵义会议的精神内涵,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着力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分管党史工作的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谭海在部署、把关、协调、督察等方面作了指导,及时印发《黔东南州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各县(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龙头作用,带头学好《条例》。今年以来,州委党史研究室召开集中学习会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31次,组织党史专家撰写阐释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40余篇,营造了全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丰富载体,高标准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3月15日,召开全州党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会议,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宣传宣讲。用活图书、报刊、广播等传播媒介,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农家书屋等平台,打造常态化渗透式常在线的党史学习阵地。深挖黔东南红色文化“富矿”,全方位多角度呈现红军长征在黔东南的历史,精心策划主题宣传活动,把《条例》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州文旅局、州委党校等部门协作,于今年6月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2024年黔东南州红色讲解员全员素质提升培训班”,通过培训,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为讲好红色故事提供了人才保障。同时在《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红色黔东南”网站等媒体推出一批有深度的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党史系统召开专题学习会议51次,开展专题培训班27场次,读书活动100余次,择优刊登《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文章100余篇(条),始终保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度。
三、聚焦本职,高质量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规定的党史学习教育原则要求,在州委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州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州委党史研究室聚焦本职工作,协同州委办、州委宣传部、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清明、“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党员干部就近到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开展现场教学体验和主题党日活动。州县党校、教育工委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研学活动等,打造“理论宣传二人讲”“红色思政课”品牌。教育广大青年学党史、听党话、颂党恩、跟党走。认真实施红色文化重点建设等“四大文化工程”,建立健全红色保护管理利用体制机制,优化提升红色纪念场馆展陈,精心设计红色旅游线路,切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四、立足岗位,高要求落实《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全州党史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战略、加快建设“桥头堡”、做大做强“5+N”产业等深度融合,制定《黔东南州党史研究工作规划(2023—2027)》,并强力推进。目前,完成《贵州西部大开发专题资料选编(1999—2012)》《奋进新时代建设新贵州》黔东南综合篇等文稿,完成《长征时期红军在黔东南群众工作经验及其时代启示》等课题调研报告16篇,申报宣讲项目14个。2024年州委大事记资料征集进度达100%。有力推进了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宣传教育、史实审核把关、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和开发等重点任务,主动把“大党史”工作格局融入到“大党建”“大宣传”工作中,推进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黔东南州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