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鉴于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
满足民生领域需求,打造富裕的物质生活。一要优化分配制度,努力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收入分配制度安排上,促进收入分配法治化,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二要完善战略布局,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稳就业促发展。《决定》强调,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三是积极创新和应用民生科技,优化信息技术在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实现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美好愿景。
坚定人民立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一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要拜人民为师,从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实践中汲取营养,不断增长政治智慧,增强治国理政的本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我们应当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转化为推动国家发展的强大动力。强化责任担当,注重真抓实干。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造丰富的精神食粮,涵养人民精神世界。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们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和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要继续在树立与传播正确价值导向、辨析整合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与价值观念、国民教育、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等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的实践向度上发挥引领作用。二是要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力度,提高区域内教育资源流动性,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提高人民尤其是青少年、青年的知识文化水平、审美水平、思想道德素质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将地方文化和民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发展好,使文化项目真正能够落地生根。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独具特色的文化习俗、传统村落与建筑等,引导人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
坚持良法善治,营造公平友好的社会秩序。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二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三是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系统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应急预案前瞻性,加强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尊重生态发展规律,合理规划开发利用现有自然资源,重视企业绿色发展绩效,将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责任意识向生态行为的逐步转化,营造一个代际公平、宜居宜业、清洁美丽的生态空间。二是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把节能和提高能效作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减轻碳排放压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赖于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唯有坚持不懈地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才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共同创造并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画卷。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