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2025-02-21 贵州日报 雷刚

张碧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发展经济学角度来看,经济发展过程表现为人口流动和城乡关系的演变。深刻理解城乡融合发展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联,有助于我们更好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与原则,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城乡融合发展实践注入强大动力。

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内涵实质。城乡融合主要是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长久以来,基础设施投资和招商引资、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等都集中于城市,这不仅影响新型城镇化质量,而且不利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因此,要以提升城乡规划融合水平为引领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机制。提升城乡规划融合水平首先要强化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在各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上将城乡作为整体考虑,从人口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实际出发,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对城乡融合发展做好远景规划。城乡建设要建立在提升城乡规划融合水平基础上,目标是实现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充分利用数字赋能万物的特性,运用数字技术与手段助力城乡治理融合。

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方法。新型工业化赋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一方面,没有产业升级的人口集聚和城镇发展,好比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是不可持续的。同时,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有利于人居环境优化和城镇规模良性扩张,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新型工业化为农业产业链延伸和农村新业态壮大提供大量先进生产资料和技术储备,助力农村产业体系现代化。一方面,城市是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中心,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科技自立自强离不开城市创新生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同时,新型城镇化的集聚效应和巨大消费市场牵引新型工业化发展。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乡村全面振兴助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不仅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先进要素和产品,还为新型工业化提供广阔延展空间。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是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必要条件。因此,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重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城乡融合发展,瓶颈在农村、重点在农村。承包地方面,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农民合作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宅基地方面,允许农民合法拥有的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收益。通过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稳定农产品价格、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等实现强农惠农富农的目的。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

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单元。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县域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应一体规划、建设或更新,确保土地利用集约高效。要探索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鼓励金融资源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源提升县域内项目质量,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县域内项目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保障社会资本合理回报。县域产业融合发展要以振兴乡村产业为出发点。依据农业产业链延长和农村新业态发展需要,在县、乡、村等节点合理谋划产业布局,重点培育本地特色产业,将产业发展成果留在当地,形成富民产业。县域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要注重承接产业与本地产业的相容性,避免承接产业脱离当地产业环境,延误发展时机,造成资源浪费。推动县域城乡治理融合。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统筹数字乡村和数字县城建设,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整合县域数字资源,全面提升民众数字素养和技能,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BKS08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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