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对村巡察工作要求

2024-12-18 贵州日报 雷刚

王灏

从实践看,村(社区)是我们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级党委巡察范围。做好对村巡察工作,促进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身边问题,意义重大。开展对村(社区)巡察,需准确把握村(社区)的特点,针对不同类型村级党组织分类施策,简化工作流程,创新方式方法,深入群众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推动解决问题。开展对村(社区)巡察,需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因势而谋、因势而变,确保监督方向不偏不倚、始终正确。

把握好村级党组织履职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的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这就意味着当前对村(社区)巡察的监督重点已经从脱贫攻坚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把握好“一肩挑”政策落实后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的变化。近年来村(社区)“两委”换届后,“一肩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由于村党支部书记权力更加集中、监管难度增加,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对村(社区)巡察要把握好实行“一肩挑”后权力更加集中等特点,把“一肩挑”人员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廉洁风险点、细化权力监督清单,着力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

把握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表现形式的变化。从现在的基层腐败情况来看,出现了很多新的表现形式。因此,对村(社区)巡察必须聚焦这些新变化,防止村干部在集体“三资”管理、国家补助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动“歪脑筋”、打“小算盘”。

把握好农村群众诉求和期盼的变化。脱贫攻坚战胜利后,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已从生产生活基本保障,向更加优质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社保、环境、出行等配套公共服务需求转变,并直接反映在村级管理上。对村(社区)巡察既要注意防止群众思想观念、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导致基层干群关系对立,又要关注群众的呼声和反映,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作者单位:中共贵阳市委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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