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费还有多少“坑”需填平
近日,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网易云音乐在扣款、续费方面存在“套路”消费者的情况,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7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
事实上,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比如,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要求的“显著方式”,一般包括使用粗体字、黑体字、彩色字体等。特别是,2022年5月1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然而,一些手机应用的经营者,选择用格式条款进行说明,恰恰是采取了“最不显著”的提醒方式,使消费者落入了陷阱。比如,有的订购会员的系统界面上,有很小的一行字:“到期后自动续费,可随时取消”,并且已被默认勾选。用户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那行字;等到发现时,已经“被默认勾选”了。至于一些App“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更是一种隐形欺诈行为。可见,无论是“默认勾选”自动续费,还是“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均已涉嫌违法,违反了市场交易最基本、最重要的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可见,自动续费的“坑”,需监管依法填平。换言之,整治强制自动续费,必须将付费软件关进法治“笼子”,不能让其成为“打不死的小强”。首先,应提高电子商务法的执行力,维护网络消费的公平和安全。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到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免费试用等消费陷阱,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证投诉,或运用法律武器,将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告上法庭;不要因为“损失小”,而放弃维权。特别是,除了消费者自我维权外,对于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各级消费者协会应考虑直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