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洛香:赡养老人起纷争,司法调解促和谐

2024-05-10 黔东南新闻网 陆兴才 石强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每一名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子女因赡养父母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形却屡屡出现。

    案情简介:5月7日,洛香村陆某一找到洛香司法所所长反映:其父亲年事已高,现身体状况欠佳,生活已不能完全自理,其他三个兄妹很少到家看望,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请司法所出面帮忙调解。司法所所长简单了解了案件情况后,约定其兄妹四人第二天到司法所调解。


    5月8日下午14点,几人如约到场,分别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建议。陆某一的大哥表示父亲常年生活不能自理,兄妹四人既无暇照料,建议四人平摊费用将父亲送到敬老院,顺带平分财产;陆某一表示自己愿意赡养父亲,但希望其他兄妹常来看望,父亲名下仅有现住的地基,如果要求平分,陆某一也表示同意;陆某一的两个妹妹紧接着也表示理解陆某一常年照顾父亲不易,事情发生至此也仅因陆某一语气不好一时赌气而发生了争执,并表示作为已嫁女儿,家事繁杂,所以回来看望父亲次数较少。

    在深入了解案情后,秉承“家和万事兴”的理念,司法所工作人员劝导兄妹四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亲现在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身体状况不好,所剩时日已经不多,作为子女,理应更加珍惜这段时光,多陪陪老人家,陪他走过人生最后的里程。同时就语气态度引起争执一说,工作人员对其他三兄妹说道:“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如果是父亲常年跟你们其中的一个生活,你们设身处地的想想,你们能够做到多好?能否做得比陆某一好?”。并希望兄妹四人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经过推心置腹的交流,耐心地引导,其兄妹三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示以后一定会多尽孝心,多抽时间陪老人。也表示以后多和二哥二弟交流,搞好关系,消除误会,搞好家庭团结。至此,兄妹四人修复好了关系,赡养老人的问题也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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