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药箱里的浪费”需多管齐下

2024-03-28 黔东南新闻网 通讯员 魏芳 李凯

  眼下,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家中储备药品。据广药白云山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我国每年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浪费达1.5万吨,重约1万辆小汽车。这说明,“药箱里的浪费”不是一个小数字。

  早在几年前,过期药品就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如果对过期药品“一扔了之”,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而如果被不法之徒上门收购,极有可能将这些过期药品“改头换面”回流至药品市场,给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可见,家庭过期药品不仅不能“一扔了之”,更不能被不法之徒“一收了之”。

  笔者以为,遏制“药箱里的浪费”需有更多好办法。首先,需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条例,明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主体、主要责任以及联合执法机制等,明确企业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法律责任,规范个人、家庭参与过期药品处置的行为。其次,不妨在医院、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并由专人负责回收,科学处置过期药品。其三,应建立包括回收、储存、流通、销毁等在内的完备的过期药品回收体系,做到及时安全、无毒无害。第四,应建立健全药品回收激励机制。对从事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回收激励措施,对过期药品回收点作用发挥较好的予以适当奖励,并通过购药优惠、以旧换新、发放代金券等方式激发公众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热情。

  此外,还应鼓励药品“小包装”,探索合法合规的“余药共享”。一方面,亟需引导药企生产“小包装”“小份装”及独立分装药品,鼓励药品经营平台与机构合理促销,消费者有需求时考虑拆零销售,从根源上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另一方面,可进一步针对未过期的“余药”探索建立安全、合法、合规的共享平台,以盘活家庭药品中的富余资源,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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