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司法局:“三突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
3月12日,记者从黔东南州司法局获悉,黔东南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聚焦制度机制规范化、合法性审查队伍正规化、风险评估专业化,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突出制定程序“规范化”,在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上下功夫。指导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均不少于30日,并对有关职责部门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说明,最大限度吸纳合理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突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在合法性审查上严把关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方面,组建了以州司法局内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18名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制审核队伍,实现合法性审查队伍的正规化,保障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队伍专业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
据统计,2023年度州司法局办理各类行政决策草案法制审核事务298件次,其中涉及党政决策草案审查事务132件次、咨询事务153件次,并协助党委审查文件13件次,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不超越法定职权、不违反法定程序。
突出法制审查内容“专业化”,严把决策风险防控关。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严格审查决策事项涉及的法定权限、决策草案形成程序和决策草案内容的合法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在合法性审查前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等程序,严防决策风险点。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积极指导决策承办单位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并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确保风险可控后方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