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9年一季度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稿
州统计局
(2019年4月30日)
一季度全州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初步核算,一季度全州地区生产总值196.3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3.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0.70亿元、52.32亿元、113.34亿元,分别增长5.1%、6.4%、9.8%,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7个、1.8个、5.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占比为15.6:26.7:57.7。
一季度,全州经济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农业生产形势稳定。一季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2.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
一季度,蔬菜产量55.3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4%,其中食用菌产量0.29万吨,增长3.7%。种植业增加值12.43亿元,增长7.1%。猪牛羊禽肉类产量6.19万吨,增长11.2%。生猪出栏55.91万头,增长11.9%;肉牛出栏4.61万头,增长13.3%;羊出栏6.45万只,增长5.3%;家禽出栏358.07万羽,增长7.9%。禽蛋产量0.33万吨,增长100.1%。畜牧业增加值12.36亿元,增长4.3%。林业增加值4.62亿元,增长5.1%。
——工业稳定增长。3月末,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8户。一季度,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25.5%,股份制企业增长10.2%。分轻重工业看,重工业增加值增长4.6%,占规模工业比重为88.5%。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4%。分行业看,全州27个行业中14个行业比上年同期增长,其中8个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2个行业实现三位数增长。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07.4%,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增长410.7%。
——服务业持续较快发展。一季度,全州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9.8%,对全州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9.6%。
一季度,全州批发业销售额254.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零售业销售额124.26亿元,增长5.1%;住宿业营业额5.95亿元,增长8.9%;餐饮业营业额20.24亿元,增长11.9%。电信业务总量75.78亿元,增长124.4%。1-2月,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5.0%。
3月末,全州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504.0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322.88亿元,增长15.4%。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州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13.0%。
从三大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0.0%;工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7.1%;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0.4%。三大领域投资占比约为73.5%。从行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24.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2%。三次产业结构为3.9 :7.1:89.0。产业投资占比为13.1%。民间投资占比为30.0%。
——市场消费稳定增长。一季度,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5.27亿元,增长2.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44亿元,增长4.0%。
一季度,升级类商品消费增速较快,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中,可穿戴智能设备比上年同期增长401.6%,新能源汽车增长1156.3%。
——民生保障支出稳定增长。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其中教育支出25.70亿元,增长14.7%;卫生健康支出27.13亿元,增长53.8%。
——居民消费价格平稳。全州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0%,衣着下降2.3%,居住上涨1.2%,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2%,交通和通信下降1.6%,教育文化和娱乐下降0.8%,医疗保健上涨5.7%,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0.8%。
总的来看,一季度全州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呈现出积极向好的态势,基本实现了“开门红”,为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当前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全州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下阶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实现全州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增长,扎实推动经济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费用的总称。本文所指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含农户。
(5)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7)金融有关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黔东南中心支行;财政有关数据来源于州财政局;电信业务总量数据来源于州工信局。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