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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兴文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12-29   作者:   来源: 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 吴敏

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兴文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黔东南第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兴文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报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