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我州环境监察执法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在省环保厅的统筹安排部署下,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及凯里等16个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全部完成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工作,共配备19套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箱,为118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切实提升了我州环境监察能力,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监察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了环境执法数字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
我州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业务交流指导等方式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运用,近日,我州针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使用频率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全州环境监察系统积极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自2017年6月开始,我州第一批配备系统的州级及凯里等5个县市移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开始计入环境监察年度考核,半年来,我州6个机构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现场执法431次,使用系统记录笔录490份,其中州级107次,记录116份,在近期全省的适时通报中名列全省前三。
2018年,我州将其纳入环境监察稽查内容及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对于使用频率低、提交笔录数量少的县(市),适时进行通报,持续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