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宣威镇平定村,系末代土司吴寿康的故居,现已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保存完好。在当地乡村振兴中,土司故居被作为文化振兴的一个项目来宣传打造。
土司制度是中国古代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治理中,中央对地方少数民族势力一般不直接插手其内部事务,而授其头人以土司职务,让其统领一方,实施“土人治土”的“羁縻制度”,按照当地少数民族习俗代理朝廷统治地方。从而实现国家统一,长治久安的目的。
麻江县历史上的平定土司就是这样一方小土司。据当地资料显示,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六月,官府将县境内的瓮袍长官司改置平定。明末崇祯元年(1628),黄平东坡苗吴忠,因随明军南征有功,被封任平定长官司要职。自1628年起,由清廷颁发印信,授吴忠任平定长官司,至1911年辛亥革命,末代土司吴寿康止,持续283年,由吴氏世袭。最初辖地纵60里,横30里,清末共管3个排53寨。平定这个地方,一度成为清朝时期麻江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汇集地。
这样深厚的历史文化,在当地还有遗存,末代土司的旧居还在。吸引着很多游客前来平定村寻访末代土司故居。
平定村位于麻江县东南部、宣威镇的北部,是宣威镇通往县城的北大门。该村距麻江县城31公里,距宣威镇镇政府所在地4公里,宣(威)隆(昌)公路和蒲(席塘)贤(昌)公路穿村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平定村共有11个自然寨,6个村民小组,701户,总人口3153人。全村土地面积16平方公里,林地面积11548亩,耕地面积1886亩(其中田983亩,土903亩,人均耕地面积0.6亩)。该村居住有汉、苗、仫佬、畲等民族,是一个多民族、多姓氏杂居的大型民族团结村寨。
末代土司故居坐落在平定大寨一侧不显眼处,在平定大寨前,沿着石级穿过短巷就来到末代土司故居前。末代土司故居是一栋木质结构瓦房,坐西朝东,比一般民房高大,房屋的木墙壁装得比一般人家还要精致,尽管年久失修,但也能看出气势不凡。房屋下面的台阶、庭院,都用青石铺就,一眼望去,很有年代感。
据当地人介绍,末代土司吴寿康故居原为木质结构四合院,总建筑面积389.5平方米,前后正房各5间,左右厢房各2间,共14间。其院为正方形,象征掌握大印,统管一方之意。既为官邸,亦为住宅。解放后分给8户贫农居住,现存正房3间,其余已毁,实在可惜!可喜的是,残存的末代土司故居引起文物部门重视,2020年列为麻江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末代土司吴寿康的后人称,他们家还保存有一枚用汉、满文刻的铜质“平定长官司”印,系清廷所赐,世代相传,现珍藏在他家里。
热心的土司后人,还带我们到寨子对面不远处的末代土司吴寿康墓参观。此行我们不仅了解到当地土司文化,还了解到当地悠久的历史文化,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