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中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相关工作的任务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推荐认定工作。经各地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确定了2023-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传真、邮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书面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同时提供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10-59882896(传真)
电子邮箱:fysfzc@mct.gov.cn
邮寄地址及邮编: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100020。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2023-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