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王朝采取“以夷治夷”政策,利用当地酋长以其势力管辖所及的区域,分别授予官职,准其子孙相继承袭,形成中国历史上的“土司制度”。由于这一制度延续时间长久,因而形成了独有的“土司文化”现象。
明清时期黄平境内的重安长官司,建立于明永乐九年(1411),制为世袭,职为土吏目,名为正长官司。长官司府邸最初建于现今的凯里市大风洞镇对江村官庄坝(当时属黄平重安辖地,1943年划归凯里市),修建时间为明洪武七年(1375)。
历史沿革 明洪武元年(1368),太祖叙功,追封张德胜为蔡国公,后又追封为河间王。张德胜有七子,长名张玺,荫新城侯。玺子张轩,承袭父爵。轩子张钧,袭外游卫将。明永乐年间,贵州宣慰使田珍、黄纯等反明,张钧敕以副帅之职,带领其两个儿子张顺和张忠,并封为左右先锋协同南征,平息田珍和黄纯等叛军。后叙功,张钧被封为金吾将军(官阶二品),张顺被封为昭武将军(官阶正三品),张忠被封为安远将军(官阶从三品)。后来张顺留南镇守,并获准世袭黄平属地的重安长官司职。张顺去世后,由其长子张佛宝承袭,此乃重安长官司之始。
张佛宝奉敕荫袭首任重安长官司之后,任职十年。张佛宝去世后,由其长子张俊于明永乐二十一年(1423)承袭长官司之职。
明成化十二年(1476),四川巡抚张瓒与播州(今遵义)宣慰使杨辉率兵驻镇黄平安抚司,派兵至重安、湾溪(今凯里老城区)、夭坝干(今丹寨县龙泉镇)等地镇压少数民族起义。将原属重安长官司的湾溪等地52寨新设安宁宣慰司,杨友任宣慰使。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重安长官司长官张通等状告杨友、何清抢占地盘,激变夷民等事项。朝廷派刑部尚书何乔新调查处理,遂将杨友放逐到四川保宁府,播州土司内讧暂告平息。
明正德五年(1510),杨友逃离保宁府,组织叛乱,相继占领重安、黄平、余庆等地,并攻入播州,杀戮甚多。正当朝廷拟派兵镇压之时,杨友病故,朝廷遂授予杨友之子杨弘土舍田职。正德十二年(1517),杨弘与重安副土官冯纶有矛盾,冯纶趁杨弘死亡之际,引诱苗民攻占凯里一带。明嘉靖元年(1522),杨弘之弟杨张盗取白泥司印信,进攻播州,朝廷被迫承认杨张袭任安宁宣慰使。
清顺治十五年(1658),朝廷派兵开拓黔疆时,张威镇首先归顺。清康熙十六年(1677),宗室觉罗王饬令贵州赵巡抚题报土司宗图,经部议复获准许,继续承袭重安长官司一职。清咸丰五年(1855年)至清光绪初年,各地起义频发,国运衰微,司职徒具虚名。土吏目张嘉升率兵入城同防守,城陷,张嘉升殉难。逮至1928年,谷陇改设团防局,岩鹰设立“理字团”,公差夫役由团首代办,土司被取缔。
清朝被推翻后,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统治依然存在。谷陇岩鹰屯的土司官张义安继续承袭其职,这种似是而非的土司制度,一直沿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根据《平南传》所载,除重安之外,尚有普安、普定等司及都江顺德营的土千总等七职,都是源于张氏入黔始祖张钧奉敕南征时先后建立的。
治理区域 《黔南职方纪略》载:“重安土吏目张氏,管重安诸寨”。其治理区域在其势力消长过程中时有变化。明成化年间,其管辖范围为湾溪等地52寨。明弘治十三年(1500)成书的《贵州图经新志载》载:“其地东至宣化,北至杨义司界各二十里,南至凯里司界十里,西至清平县界五里”。明崇祯十五年(1642),重安长官司传至张国柱后,其司署改设现谷陇岩鹰,州牧敕令张国柱镇守岩鹰,主管谷陇、黄飘等地。
自治权责 《明史·官职志》记载,土司主要职责是“各统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命”。重安长官司是军政合一的政体,在辖区享有养兵自卫、行政司法、决定土地和赋税制度等特权。
重安长官司负有保境安民等职责,通过“寓兵于农”等形式拥有一定规模的“土兵”武装。
“改土归流” 明朝中叶以后,朝廷改革土司统治管理制度,逐步废除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由中央政府派任流管治理,史称“改土归流”。由于贵州“改土归流”是改大不改小,改上不改下,虽然对播州、思州等大土司实行“改土归流”,但下属的小土司依然继续存在。当时黄平境内的重安长官司、岩门长官司、朗城司土吏目,虽有“归流”但不“改土”,仍世代相袭,一直到民国时期才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