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有件事向你反映一下……”1月18日上午,雷山县公安局大塘派出所党员民警潘紫江接到村民张某的电话。
经民警询问后得知,张某家住大塘镇桃江村,1月17日晚上,由于吴某忠醉酒后把杨某荣停放在桃江村的货车篷布掀开,导致货车内的8吨水泥被雨水淋湿而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因此吵了起来,差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担心双方矛盾激化,于是立即向大塘派出所反映。
民警了解情况后,当天中午组织吴某忠和杨某荣到大塘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吴某忠和杨某荣互不相让、各执一词,使调解几度陷入僵局。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邻里之间应以和为贵,希望双方能够互相宽容、互相谅解。
最终,经过民警近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吴某忠同意赔偿杨某荣4000元,8吨水泥则归吴某忠自行使用,双方从一开始的“针尖对麦芒”变成了“化干戈为玉帛”。至此,一起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下一步,雷山县公安局民警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矛盾纠纷前端排查化解中的“一线”作用,警力由“下村”到“在村”转变,实现矛盾纠纷在村、在前端化解,真正打造出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令党和人民满意的平安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