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年货寄递需求持续攀升,不少网友开始关注快递公司的停运时间。目前多家快递企业依旧纷纷宣布“春节不打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不间断的快递服务,确保年货能够安全、准时地送达千家万户。然而,在保障快递服务的同时,快递员的权益也不容忽视。如何保持运力的同时保障一线快递员的权益?(1月22日央视网)
快递业宣布“春节不打烊”,是服务民生的一个好举措。但这背后的确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也要关心自己的员工。
春节是消费高峰期,快递公司“春节不打烊”能提高民众的消费积极性,方便民众的购物需求,也使消费者采取的商品能及时送达,是一件好事。但“春节不打烊”也使快递公司必须面对多个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是不能忘了给快递员发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三,如果员工加班,应该按照其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由于春节假期另外4天是借用的双休日,在这4天工作又不能调休的,应该按本人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再另外支付。如果加班工资没有及时发放,快递员有权追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是,快递公司依照规定在春节期间给快递发放加班费,又势必增加公司的用工成本。除了给员工发加班工资外,运输费、中转操作费等相关成本预计也会高于平时,把这些用工成本全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可能引发消费者的不满。
因此,快递公司“春节不打烊”,公司在保证员工权益的基础上,如何消化“春节不打烊”的高成本,必须细思量,适当增加一点快递价格是可以的,但不能过度。快递公司一定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合理安排用工人员,做好运力布局,满足市场需求,方能让企业、投递员和消费者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