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坚持“每年突出一项重点,探索一项试点创新”的原则,深入推进民族工作。2023年,州委州政府把在“全州建设一批民族团结食堂”纳入州委工作要点,纳入黔东南州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加以统筹推进。在《全省民族团结食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州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锚定目标,认真谋划、精心安排,在全州选取了107个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和民族特色村寨作为建设试点,全面推开民族团结食堂建设工作,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黔东南模式被列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成功案例教学课程内容。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州市两级民宗部门作为主要管理单位,不断强化对建设民族团结食堂实施过程的监管。积极整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住建等多部门资金,定期调度各县(市)人民政府抓好具体项目实施,多方联动、共同推进,构建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强化保障。2023年,我州建设民族团结食堂107个,投入资金2327.9万元。其中投入中央资金1884.9万元、省级资金123万元、州级资金2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2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食堂场地改造提升、附属设施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文化元素植入等,确保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以民族团结食堂为媒,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丰收。
带动乡风文明。长期以来,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一直是民族工作的重点部分。为遏制陈规陋习,我州积极指导各县市因地制宜谋划实施建设项目,组织群众利用村寨和辖区内的闲置场所,对每个食堂投入15万至30万元不等的补助经费,实行统一设施添置、统一办酒标准、统一验收挂牌的“三统一”模式。其中,“四控四减”举措对移风易俗的推动作用明显,多次得到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的关注报道。
推动基层治理。通过与村寨(社区)“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探索“吃一次连心饭、喝一杯交心酒、唱一支团结歌、握一次言和手”的矛盾化解模式,及时有效调解矛盾纠纷,既增强村(社区)“两委”号召力,又促进了民族团结,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制定《民族团结食堂村民公约》《民族团结食堂管理办法(暂行)》,引导村民群众成立“寨管委”、红白理事会,推动村民把操办酒席的申报、规模、标准、礼金及操作流程等进行规范,形成一套共同约定、共同遵守的村规民约,真正实现各族群众喜事办得起、办得好,满足群众省心省钱省力的需求。
促进民族团结。将民族团结食堂搭建成村(社区)群众民主议事阵地、群众事务代办点、便民服务点、协商议事点、党群积分点、志愿服务点,促进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提升民族团结食堂的整体形象和内涵,打造成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让群众在日常交流中传承民族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增进“五个认同”。以“推普兴乡”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等活动,编排“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艺节目等方式,让各族群众、街坊邻里手拉手、心连心,共话共绘民族团结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