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靠”,我州始终把医保纾困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从核实动态新增人员、“三重医保”待遇、高额医疗费用支出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及时有效预防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医疗保障“防火墙”,形成了因病致贫返贫医保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通过信息核实,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按月核查全州各县市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动态调整新增人员参保情况,对疑似未参保人员,由乡镇或街道逐户逐人上门开展核实,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人群覆盖要全、参保登记要全、过程管理要全”。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精准比对脱贫人口、监测户、农村特困人员及农村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参保情况,识别漏保断保人员,并及时反馈信息,积极动员按时缴纳医保费,实现动态应保尽保。
依托数据筛查,确保救助到位。依托国家医保系统平台,精准比对筛查省医保部门反馈的相关结算信息数据,建立医疗救助工作台账。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把民政部门新增困难群众、乡村振兴部门三类监测人群、高额医疗费用预警监测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医疗救助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标记,准确标记每月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情况。积极开展全面查缺补漏工作,认真核对享受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的贫困人员报销情况,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未能进行“一站式”结算的,主动联系群众,为其办理医后医疗救助申报,确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查补到位。截至目前,主动查补医疗救助2.26万人次,补报2509.96万元。
强化监测预警,实现闭环管理。根据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工作要求,按月开展防贫监测预警帮扶,定期开展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群体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自付超过4000元、年度累计自付超过7300元,以及普通城乡参保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年度累计自付超过10000元的人员进行预警监测,并把预警名单反馈到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和卫健局等部门,由各县市组织乡镇、村级或社区入户开展核实后报县级研判,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措施,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实现全州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闭环管理。
由于信息核实、数据筛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做细做实,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联动有力,全州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医保监测预警形成了常态化的长效运行机制,成为广大参保群众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的坚固壁垒,使人民群众深切享受到国家医保政策带来的关爱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