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经查,闫某某在淘宝网站注册了一家名为“万能查店”的商铺,该商铺以单价30元每条的价格出售车辆持有人的个人信息,截至目前闫某某非法售卖个人信息4000余条,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
迫于警方攻势、法律威严,闫某某于近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