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作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刑罚执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通过“四举措”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取得一定成效。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今年以来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刑事涉财产刑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对罚金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退赃等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梳理,逐案、逐人、逐额进行双向核对,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台账,并将检察台账与法院的案件执行台账进行比对核查,确保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无遗漏。
搭建平台,信息共享。以考核指挥棒为抓手,建立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刑事检察、案管部门在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中发现财产刑执行监督的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核实、监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刑事检察和案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同时加强与法院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涉财产刑相关判决、移送立案及执行情况,实现日常同步监督,共同推进财产刑执行工作取得实效。
实地走访,宣传引导。对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财产刑的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检察人员积极向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了解情况,全面走访了辖区内16个司法所,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能力等,针对有缴纳能力而未缴纳的与其谈心谈话释法说理,向其宣讲执行的必要性,厘清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检察人员能动履职,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履行财产刑。
抓住重点,精准监督。以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雷霆2023”、“推进社会治安‘1+5+1’重点工作”专项活动案件办理。对2013年以来生效判决的职务犯罪涉财产刑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并开展一案一查一核实,专项活动以来共梳理生效判决的职务犯罪涉财产刑64件,逐案进行核查并对各环节开展同步监督。同时加强对涉黑恶犯罪、涉毒犯罪、电信诈骗等五类犯罪的财产刑执行监督,今年来共办理五类犯罪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件,已全部监督执行到位,全面推进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为平安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