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秉县人民法院牛大场人民法庭联合施秉县林业局、施秉县司法局牛大场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林权纠纷。
据了解,李某与马某林地相邻,今年年初,马某将部分林地承包给他人进行砍伐(已办砍伐许可证),李某认为所砍伐的山林部分系自家山林,双方由此产生纠纷,经多次调解未果李某便到牛大场法庭起诉。接到案件后,法庭与镇司法所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均拿出林权证,认为所砍伐林地属自家林权范围内。
为避免纠纷进入行政确权和行政诉讼程序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法庭决定邀请林业局技术人员与争议双方当事人到案涉山林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共同梳理争议地范围以及确定被砍伐山林权属。经过勘查,被砍伐的林地属于马某林权证范围,李某随后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起林权纠纷圆满化解。
农村山林土地、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关系到往往涉及村民切身利益,近年来,施秉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调联动、多元共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涉及山林土地等纠纷,通过加强与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基层调解联合,多方沟通协调,注重诉前化解涉山林土地权属等争议,从源头上防止相关纠纷向行政诉讼演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