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认定以及医疗、教育、生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凝聚各方力量守护他们的健康成长。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及时研究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加快排查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民政部门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执行。今年以来,通过采取主动发现机制将14名儿童纳入保障救助。截至目前,该县共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2名。
在医疗康复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目前1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资助全免,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在教育资助方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对于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此外,还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开展结对帮扶和慈善救助。该县1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全部纳入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生。
同时,黎平县不断健全涵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法律援助、残疾保障、日常生活等领域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儿童的法律援助,并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和教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社会动员优势,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为这些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他们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目前,已提供各类心理疏导与关爱行动15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