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新闻网讯 近日,台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陈某某受贿、行贿一案。该案由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台江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现场监督。
庭审前,公诉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情,并与人民监督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讯问,并重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展开法庭辩论。结合案情对被告人、旁听人员进行了反腐倡廉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作用。
人民监督员表示,公诉人思路清晰,专业严谨,发表公诉意见有理有据,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对继续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起到实实在在的外部促进作用。
下一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助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