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东南州坚持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用心守护一江绿水,全州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在全省长期保持第1位,在2022年1-1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再创新高,位列全国第三。
一是以完善制度体系守护。颁布实施《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出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筑牢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是以完善治理体系守护。全力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科学精准推进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探索形成喀斯特地区废弃矿山酸性废水“关水生态污水治理”路径。
三是以完善监管体系守护。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机制,创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平面”转向“多维”;通过技术手段,建设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积极构建“4+12”黔东南州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监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