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新闻网讯 “我不是她生的,我为什么要给她养老?”“嫁到你家,你得照顾好,凭什么到你家还受欺负。”……“停!停!听我说,千经万典,孝悌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近日,在雷山县永乐镇调解站派出所民警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耐心调解一起赡养老人纠纷。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十年前,雷山县永乐镇妇女韦某与杨某因双方丧偶结为夫妻重组家庭,且双方子女均成家立业。2015年杨某又因病去世,其孙子患有慢性病,家庭背负了巨大债务,生活雪上加霜。杨某儿子杨某某便出门务工,留下70多岁的韦某无人照顾,而韦某子女由此结下怨气,又不愿接纳韦某,便产生了矛盾纠纷。
1月28日,雷山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民警在“万警进万家”大走访活动中,进村入户广泛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得知韦某子女与杨某子女存在赡养纠纷一事后,便第一时间联合村干部、司法部门进行调解。面对老人无人赡养的尴尬局面,民警在调解过程屡屡受挫,经村干部和老人邻居介绍了解情况后,找准了问题症结,及时调整了调解方式。民警和司法干部以保障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为原则,从“情”与“法”两个方面入手,将法律责任、村规民约、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融入调解工作中,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赡养调解协议:韦某由亲生儿女赡养,杨某某志愿放弃韦某与其父亲购买的一套房屋财产继承权,至此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