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严肃穆的审判机关里,有着一位刚柔并济的女将,她着装朴素,眼神坚定,话语朴实,她就是施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鲁霞。
“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看似小案,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孙鲁霞认为,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法治力量。
2019年,孙鲁霞被选调到凯里市法院任民事审判第三庭的负责人,期间审理的一起某装饰公司起诉房主陈某支付装修款一案,双方还因多起纠纷互为原、被告诉讼,案件分配到不同的法官手中,因各法官办案效率、风格不同,陈某作为原告的案件裁判快,装饰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裁判慢,导致装饰公司偏执的认为法院选择性办案。
阳光驱散迷雾,争议消除疑虑。为了避免当事人再因延期加深对法院的成见,孙鲁霞将开庭时间延期了几个小时,选择在晚上开庭,这一场庭审持续到晚上10:30才结束。开庭后三日内依法作出了判决,最终装饰公司将一面写有“快捷高效 敬业正直”的锦旗送到孙鲁霞手中。
“作为分管领导,起好个人的表率作用对开展分管庭室工作、营造部门积极向上氛围尤其重要。”孙鲁霞说。
理论上先进,行动上才能有力。她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了“1+N”调解格局,即以法庭为主导,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不特定部门、政府工作人员、村干、寨老等人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各部门协调,化解了很多棘手纠纷。
与此同时,继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群众路线,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坚决杜绝“坐堂办案”。除做好行政事务以外,仍然坚持带头办案,全年共办理民商事、刑事案件132件(含52件诉前调解案件),结案率100%,无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
“忠于法律,追求公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孙鲁霞坚持的办案原则。从不把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当作自己的私权,时刻不忘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崇高职责更是她工作的追求。
参加工作以来,孙鲁霞连续多次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州法院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被州委政法委评为全州政法系统“十佳法官”,2019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分别被中共施秉县委、黔东南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表彰为政法系统先进典型。
“作为一名来自政法部门的基层法官,能够当选为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我感到非常光荣和自豪,也感到责任重大。”孙鲁霞表示,她将履行好一名党代表的职责,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