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定不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是社会治理在发展方向和道路选择上的政治保障。我们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把党的建设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起来,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好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加强基层治理。近年来,我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建设,做到“小事不出联户,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要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和痛点下足“绣花功夫”,加快补齐短板和弱项,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同时,也要发挥居民自治作用,更加充分地把社区居民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不断强化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人民。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核心任务,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只有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沿着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发展蓝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持之以恒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向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再出发,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社会更加令人期待。